泡湯注意事項

  • 入池前要先把身體沖洗乾淨,肥皂泡沫毛巾都不能入池,以便維持溫泉水的品質。
  • 溫泉浸泡時間視個人需要及泉溫而定,一般而言,單次不宜超過15分鐘 。
  • 女性生理期間、懷孕初期與末期也不宜浸泡溫泉。
  • 過燙的溫泉不要泡,溫度以35-45 ℃ 較恰當。
  • 在剛吃飽飯、空腹及精神狀況不良時,皆不是泡湯的好時間,以免引起消化不良或因空腹造成血糖太低,應在飯後適當休息、體力恢復後再泡湯。
  • 有特定疾病、或有特殊生理狀況者,應自行注意泡溫泉時的安全。浸泡過久也會導致心臟負荷過重,造成立即危險。 (喝酒前後不宜泡溫泉,以免心臟負荷不了)
  • 別以為浸泡越久、效果愈好,尤其當泉水越熱時,浸泡過久,身體水分喪失過多,皮膚非但沒有潤滑,反而會因乾燥而發癢(尤其是乾性皮膚)。若有傷口存在也應避免泡湯。

(節錄自:台灣溫泉探勘服務網 http://www.twem.idv.tw)